2003年,周先生入伍参军后不久,所在的连队为支援地方建设,参与修建崇州市环城公路。当年6月13日,在一次作业当中,他突然脚下踏空,从5米多高的岩坎上滚了下去,摔在施工用的铁杆上,正好伤到下身,左腿也骨折了。
在部队卫生所住院治疗时,他听说部队有行动正在集训,便要求出院参加强化训练,可是受伤的腿开始化脓,病情进一步恶化。后来在成都某医院做手术失败,左腿高位截肢,丧失生育能力,留下终身残疾。
2006年4月25日,周先生退伍后,在成都市某公司上班,并结识了一心想跳“农门”的姑娘小李。2007年国庆,两人便结了婚。

随着时光的流逝,周先生意外地发现妻子怀孕了,经一再追问,小李道出了隐情: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周先生听后犹如五雷轰顶,心灵上受到极大伤害,人格上受到莫大的侮辱。从此,他俩的感情一落千丈,当孩子出生不久,他俩便到成都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全部归小李,孩子也由她抚养。
离婚后,周先生辞职开了鞋店,生意日渐红火,由此前妻后悔了,她把孩子带到店里要求支付抚养费。周先生十分恼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请求法院为其确认他与小孩的非亲关系,并要求解除对小孩的抚养。
当周先生拿到亲子鉴定报告时,相反心里十分难受。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孩子是无辜的,顷刻间没了爸爸,成了这场失败婚姻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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