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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骨验亲法”的历史典故

来源:华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2017-12-12 在线咨询

  所谓“滴骨验亲”,是指以生者的血滴在尸骨上,观察血能否浸入骨内,浸入的则被认为两者有血缘关系,在各种古籍中多有记录。
 
  三国时代谢承著的《会稽先贤传》中的“以弟血滴兄骨”可能是记录此法的最早的史料。
 
  陈业的哥哥因海难不幸殒命,当时一同遇难的有五六十人,并且尸体都已严重腐败而无法辨认死者的身份。陈业就用刀刺破自己的手臂将血分别滴在尸骨上,发现其血液只能浸入一具尸骨,其余皆不能。陈业就这样确认其兄的尸骨。
 
“滴骨验亲法”的历史典故
 
  《南史·豫章王综传》则记载了父子间的滴骨验亲实例。
 
  豫章王综是南北朝期间梁武帝的第3子,其身世一直受到宫中的怀疑。他14岁那年,从母亲口中得知自己是齐国皇帝东昏侯的儿子。于是,他一面私设一室祭祀齐国祖先,至曲阿祭奠齐国皇陵;一面私自发掘齐国东昏侯的墓地,用其臂血滴在齐国东昏侯的尸骨上,发现其血浸入骨内。为了进一步验证该方法的可靠性,他甚至还偷偷杀死了自己1个月大的次子,埋葬后又派人掘墓取回儿子的尸骨,又试之,结果相同后确定自己的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到宋代,我国著名的古代法医学家宋慈把“滴骨验亲法”收录于其编写的《洗冤集录》中,注明寻亲时,以子女“身刺一两点血”,滴于被检可疑父母的骸骨上,是亲生的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
 
  而明代,更是产生了用“合血法”来识别亲权,但该方法是针对双方都是活体时应用的。明末清初的检验书籍中都有相同的记载。
 
  确实,虽然滴骨验亲和合血法认亲的方法并不科学,但当时的人们能够意识到血液可以作为亲权鉴定的检材不能不说是一种有进步意义的探索,它们比“谲术察情”的方法更具科学的萌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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